东南网6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厦公宣)即日起,户籍在福建省且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厦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申请办理证件。 昨日,厦门警方表示,群众申请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不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符合的办理条件如下: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的,持居民身份证到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及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 其次,申请人申请时选择办理加急证件的,公安机关通过邮政快递寄送;选择普通证件的,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同户成年直系亲属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申请人委托代领证件和办理加急证件的,应在收到证件一个月内持证到市内就近的派出所进行证件核验。属于换证的,要交回旧证。 |
相关阅读:
- [ 06-25]省教育厅公布人事任免 吴小南获任厦门医高专校长 闽居民可在厦换补领身份证
- [ 06-25]黑电镀废水直排闽江:负责人亮假身份证后逃跑
- [ 06-25]闽居民可在厦换补领身份证 不需提供额外的证明
- [ 06-24]厦门放开省内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工作 可在厦异地受理
- [ 06-24]福州台江仓山派出所户籍窗口办临时身份证 立等可取
- [ 06-23]莆田:群众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了
- [ 06-22]福建省出具657份“三侨子女”高考身份证明
- [ 06-21]异地换补领身份证事项详解|泉州逾7万学子决胜中考|厦门中考可带机械表入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