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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立法保护“老字号” 老字号创立不少于35年

2016-06-28 07:58:29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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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关于“老字号”的立法工作成为了这次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有委员提出,厦门要通过立法保护“老字号”品牌,来留住厦门市民的乡愁。

昨日上午,朱奖怀作为关于保护“厦门老字号”立法议案的领衔人,向常委会作了关于《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的说明,厦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向常委会作了初审报告。在厦门,这是第一个由人大代表联名以议案的形式提出的法规草案,体现了代表的主体作用,是民主立法的重要创新。

现状

老字号不同程度被“山寨”

2015年2月,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朱奖怀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保护厦门老字号立法》的议案,建议通过立法规范保护推动厦门市的老字号品牌发展。

据统计,截至目前,厦门老字号品牌分别有原国内贸易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43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12家,福建省经贸委和福建省商务局认定“福建省老字号”企业4家,厦门市商务局等单位认定的“厦门老字号”企业80家。

朱奖怀等市人大代表经调研发现,厦门曾经是开埠后商业文明高度发展的城市,不但西方商业进驻,南洋华侨商业回流,也吸引了周边商业,形成了独具地域特色的厦门老字号现象。而今,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导致假冒老字号现象严重,冲击了老字号生存和发展环境。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初审报告中也提出,厦门市老字号的传承发展遭遇了一系列的困境,老字号企业不同程度地遇到了被侵权、被“山寨”、难以做强做大、文化挖掘不足、经营创新不力、商业价值未充分体现等多种问题。

立法

老字号需创立35年以上?

朱奖怀等代表们认为,做好老字号保护工作,有利于发掘、保留和弘扬一个城市的传统文化,留住城市的乡愁。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认为,此次立法本意在于保护发展在厦门市辖区内的老字号,包括“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和“厦门老字号”三种类型,并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时,普遍反映《草案》中对“厦门老字号”的认定年限设定为连续经营15年以上,时间太短,“厦门老字号”应具相当一段时间的考验,取得社会认可。因此,建议新增“厦门老字号”的认定条件:“字号创立不少于35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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