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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凌晨断电是物业故意刁难? 调查:双方有矛盾

2016-06-29 16:46:16赖贵旺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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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物业的一些做法让业主不满,双方有矛盾

是什么原因导致业主和物业的矛盾那么深呢?

业主熊先生说,这个小区是2013年底交房的,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今,公共楼道、大堂等地方的墙砖、地砖脱落很严重。但开发商只是派人过来打固定钉,哪里坏了就修哪里,没有重视此问题。而且,消防设施损坏严重,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还有,物业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强行收取地面停车费,每月180元,这引起了业主们的不满。

熊先生还说,物业聘请的都是年纪较大的保洁员,保洁员很不专业,小区的卫生情况十分糟糕。记者在小区走了几圈,发现扔在草坪上的垃圾无人清理。

业主王先生说,物业还存在偷用公共用电的行为。去年7月份,他看到楼下的岗亭有一根电线,电线外接到马路边的菜地、池塘,甚至横穿马路到对面的工地和村庄内。他后来到岗亭看了看,发现电表的度数为10857。他打电话报警,民警前后处理了三次,但最后还是没有结果,物业只是提供了一张公摊电费的发票,291元。

王先生说,外接电线这件事情是在业主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做的,这1万多度电都要分摊到每家每户的公摊用电里。

回应

有些事情欠考虑 但本意是为小区业主好

记者采访厦门佰仕达物业公司明发半岛祥湾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高先生。

对于吴女士家凌晨被断电一事,高先生称,此事不是由他负责,他对此事并不了解。

对于停车收费问题,高先生称,这个小区分为A区和B区,A区共有148个停车位,此前车子都是随意停放,导致堵塞消防通道,所以物业才对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不过目前由于业主们意见大,已经暂停收费了。

记者问:“物业是否有偷用公摊用电?”高先生说,小区外围的市政道路正在施工,物业外接电源给施工单位,仅是供晚上照明使用,而且物业有安装电表和收取电费,本意是希望能尽快把路修好,方便小区居民出行。高先生说:“这是我们欠考虑,事先没有张贴告示告知业主。”

律师说法

业主与物业产生纠纷 源于没有业主委员会

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林时坤律师说,明发半岛祥湾中物业与业主产生多处纠纷,源于监督物业公司的机构——业委会还没成立。为了从根本上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建议广大小区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林时坤认为,如果物业公司真的有存在偷电或报复断电的行为,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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