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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7月8日正式上线 专家教您地税业务如何办

2016-06-30 07:51:22白若雪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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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何晶) 7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将上线运行。为了切换涉税系统,6月28日18时至7月8日8时,除了抄税、认证外,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网上涉税软件以及国地税驻各行政中心办税窗口等都将暂停使用。

系统切换期间,有哪些业务可以办理?新旧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纳税人可以正常开具发票吗?系统暂停期间,社保证明及税收完税证明能否开具?7月8日重新开通涉税(费)事项的办理后,纳税人办税需要注意什么……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顺畅、高效办理涉税业务,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就系统上线前后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可能遇到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解答,晨报记者将近日来纳税人最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整理。

“金三”上线进行时

1.按照厦门市国地税局的联合公告,2016年7月8日重新开通涉税(费)事项的办理,纳税人办税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2016年7月8日8:0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厦门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事项。

(1)届时部分涉税(费)业务填制的表证单书会根据金税三期系统要求而变化,税务机关已做好新表单的印制工作,请纳税人办理业务时注意表单的更新。

(2)由于系统切换期间延缓了部分涉税业务的办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及纳税人轮候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可能会出现业务办理集中、办税拥堵的现象。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在业务事项允许的前提下,推迟办理或采取预约办税方式,避免办理业务过于集中。

2.原已提交税务部门的涉税(费)事项申请,税务机关未办结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吗?

纳税人已提交的涉税(费)事项申请,税务机关将做好相关涉税信息在新旧系统间的迁移,不需要重新提交。

3.在系统切换期间,有哪些业务可以办理?

在系统切换期间,以下业务可以正常办理: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3)出口退税申报及证明办理(不含出口退税新户认定);

(4)涉税咨询业务。

4.二手房交易过户业务是否受新旧系统切换影响?

系统切换期间,我市及岛外四个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的房地产交易税款征收业务将暂停办理,房地产交易纳税人在此期间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房地产交易业务,需于我局系统正常运转(2016年7月8日8时)以后方能上门办理,请房地产交易纳税人做好再次上门办理涉税事项的准备(在停机期间办理业务须多增加上门办事一趟)。为避免重复上门办理业务,请房地产交易纳税人尽量于系统恢复运转后(7月8日8时以后),按照原有流程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以提高办事效率。地税部门在恢复业务后,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通过增加人员、现场辅导、预约受理等多种方式途径,进行分流部署,提高业务受理效率。另外,涉及房地产交易的纳税服务部门(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办理窗口)2016年7月9日—10日正常上班,受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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