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詹文 通讯员王珊珊)记者从厦门市台联获悉,2016年厦门市老台胞、老台胞遗偶生活津贴及台胞低保户生活扶助金,将于本月11日起集中发放。 此次生活津贴针对194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台胞、老台胞遗偶以及1948年至1955年出生的厦门户籍老台胞发放,请老台胞凭户口簿、工行存折及身份证,台胞低保户凭户口簿、工行存折和低保证,到市台联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也可委托亲友代办(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月11日至20日(周六、周日除外)的办理对象:台胞低保户、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龄台胞(厦门户籍)及遗偶(厦门户籍);本月21日至29日(周六、周日除外)的办理对象:1948年至1955年出生的老龄台胞(厦门户籍)。咨询电话:2699096。 |
相关阅读:
- [ 06-11]台胞创新项目拿到央视入场券 近800个中脱颖而出
- [ 04-03]厦海关开辟清明节返乡通道 预计进出境台湾4.8万人
- [ 04-03]清明期间台胞往返厦门预计将达4.8万人次
- [ 07-07]36人在厦申办电子台胞证 本式台胞证申请停止受理
- [ 07-07]闽试点签发2015版电子台胞证 台湾大陆新娘抢头香
- [ 07-02]台胞证免签细节要注意 证件有效期内需提前换证
- [ 07-02]台胞证免签首日 古稀台湾夫妇“小三通”入厦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