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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7-26 08:15:47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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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强风险防控。在征地拆迁方面,建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强化征收实施单位的确定、评估公司的选定、拆除公司的确定、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征收补偿过程等易腐环节的监管。在行政执法方面,对职能重点和执法权限进行梳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推广全区网格化执法管理,依托电子信息化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在政府采购方面,对采购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下发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突出采购人主体责任,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落实分级监管,明确各预算主管部门对采购工作的内部监管职责。

二是规范国企管理。5月16日,区委原书记张毅恭亲自约谈两家国企负责人,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滥发奖金补贴、规范代建项目等问题。组织津补贴发放自查,开展专项审核,原湖房公司超发绩效奖金、天地公司领导班子超缴公积金等问题已整改。规范代建项目制度,制定《建设项目主要业务管理流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类)》、《设计管理办法》、《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我区制定《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等文件,区属国企也制订了《职工纪律处罚规定》、《薪酬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

三是强化纪律审查。加大对征地拆迁、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11月以来共立案调查7人。

4.关于“压力传导不足,区委对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措施不够到位,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传递,实行街道党工委书记述廉述责并接受区纪委委员评议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主责主抓意识。今年以来,各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常议常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个街道党工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20次。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区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带队的9个检查组,对区属党委(党工委)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将于9月份组织“回头看”。建立区纪委常委、各室负责人挂钩联系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党总支制度,配套建立两级巡查、包片负责、回头看等巡查机制,通过巡查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开展“月巡查”42次,发现并纠正问题97个。

三是分级分类约谈。出台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在全区实施分级分类约谈制度,即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及下级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按分工约谈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5月16日,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针对5个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集体约谈了5个街道的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确要求。

5.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力量配备不足”问题

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把人员力量调整加强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岗位。目前,区纪委现有编制27人,在岗人员26人,其中从事执纪监督人员21人,占现有人员总数的80.8%。率先在全市向街道纪工委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从区纪委机关挑选5名纪检监察干部派驻到5个街道纪工委专职专用,解决纪工委人手较少、主责主业不突出等问题。增设区工业园区纪工委,挑选1名政治强、作风硬、敢于担当的干部担任纪工委书记。选优配强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均已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各1名。

6.关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弱化”问题

一是加强指导督促。建立区纪委常委分片包干指导街道纪工委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案件指导、督办机制。今年来,下级纪委共向区纪委报告工作48次。结合“月巡查”工作,区纪委分组对所包干的街道和区直部门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四风”问题查处、谈话函询季度通报制度,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全区基层纪(工)委已立案4件。

二是规范工作分工。下发了推进街道和区直部门纪(工)委落实“三转”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各街道和区直部门纪(工)委书记分工履职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和规范,现基层纪(工)委书记为主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把基层纪(工)委的职能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以老带新、以强带弱、以上带下的培养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强化教育培训,去年7月以来,先后选派5名干部到省、市纪委业务跟班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出台我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7.关于“执纪问责不到位,区纪委对个别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置不力,查处不严”问题

一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殿前街道公款吃喝问题,参与公款吃喝的相关人员已如数退还费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街道办事处主任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实践“四种形态”。印发我区党政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流程,对诫勉谈话对象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严肃批评教育。今年以来,轻处分、组织处理和谈话函询76人,占处理总数的83.5%。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启动“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去年11月以来,共对13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8名。

8.关于“纪律审查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制定我区问责事项移送制度,对工作中发现涉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按要求定期集中移送,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

二是凝聚纪律审查合力。统一调配全区纪检业务骨干参与纪律审查工作,充实纪律审查力量。完善区纪委与公安、检察、法院和审计等单位的纪律审查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个案协调会和联合审查等形式,形成纪律审查合力。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集中力量查办科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案件和经济大案,注重外围初核调查,实行快查快办快结,查清违纪事实后及时移交审理,涉嫌违法的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以来,立案查处50件50人,其中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案件19件19人,科级案件13件13人,处级案件5件5人,经济大案10件10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6人。

9.关于“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问题

2012年以来,区政府投融资建设的54个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直接委托区属国企代建,上述项目多为民生项目,因建设工期紧、建设任务重,以专题会议纪要或委托函形式委托国投公司、天地公司代建。5月20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出台《湖里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并督促区属两家国企开展全面检查,指导国企制定《招标管理办法(工程类)》、《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流程制度,同时推行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将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今后,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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