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欠债躲屋里不开门 债主发飙破门而入获刑

2016-07-26 09: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黄敏江 实习生刘雪清 通讯员思公政)开门关门,再正常不过的动作。但是,厦门有这么几个人,“关门”被判了刑,“开门”也被判了刑。

思明区法院近日判决的这两起案件提醒大家,不是所有的门,都能随便开随便关的!乱来的话可是要上法庭、蹲班房的哦。

一言不合,反锁房门拘禁女友

与女友争吵后,一怒之下把女友反锁在房间里,还对女友拳打脚踢。近日,浮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思明法院判处缓刑。

去年9月3日晚上,浮某与女友林小姐因为感情问题吵了起来。见林小姐起身要走,浮某马上反锁房门,抢走林小姐的手机,还拿出菜刀自残,威胁她不许离开。

见男友一改往常的模样,林小姐吓坏了。随后,失去理智的浮某又对林小姐拳打脚踢,导致其手臂、大腿多处出血受伤。

浮某就这样一直折腾到次日上午,后来,林小姐趁着浮某不注意,通过QQ向朋友求救。朋友报警后,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解救了林小姐,并当场抓获了浮某,扣押了他手中的菜刀。

该案在审理期间,浮某主动向法院预缴了1万元,用于赔偿林小姐的损失。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浮某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浮某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对受害人实施殴打并致轻微伤,本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其认罪态度好,案发后积极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思明法院最终决定对浮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9个月。

讨债不成,债主发飙破门而入

债主上门要债,欠债的人躲在屋里不敢开门,债主竟然砸开门冲进去。近日,两名男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思明区法院受审获刑。

2014年11月10日凌晨,黄某、戴某上尤某家敲门讨债,尤某躲在屋里不敢开门。黄某先打电话联系开锁公司,锁匠赶到现场后,听见屋里有人的声音,拒绝再帮助黄某开锁。戴某一气之下,就把锁匠工具箱里的锤子抢过来,猛砸尤某家的大门,不顾阻挠,进入了尤某家中。民警在接到尤某报警后迅速赶到了现场,当场将黄某和戴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戴某未经允许强行破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案发后,黄某和戴某对尤某的损失作出了赔偿。考虑到两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决定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因此,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戴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