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集装箱路边一放变店面收租金 每个月竟可收2000元

2016-08-10 22:39:29戴舒静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分析】

违法成本低、机动性强、利润空间大,集装箱占地行为很猖獗

“现在这种用集装箱占地的行为十分猖獗。”新店执法中队中队长徐小宁说,在新店镇打击“两违”的高压态势下,违法者抛弃了固定建筑、铁皮搭盖、活动板房等传统的“两违”形式,选择了“改装集装箱”这种违法成本低、机动性强、利润空间大的新型违建方式。

据介绍,目前新店镇违法占地的“改装集装箱”在用途上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占地经营,这种现象主要集中在在建楼盘、学生街、主要干道等人流量大的地方;第二种是非法占地,为将来谋取政府赔款做准备;最后一种是用作流动仓库,主要是村民放置农具、生产材料等。其中,尤以第一种情况最多。

新店执法中队调查发现,这些集装箱每个价格约数千元,改装后每个的月租金为162元至2000元,像当天他们拆除的那几个,每个月租金就要2000元。即使被拆除,比起房子等建筑,它的损失也小得多,因此,这也是它如此猖獗的原因。

【整治】

坚持走人性化执法路线 给10天自行搬迁的机会

对违法占地的改装集装箱,新店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一方面加强对群众的宣传,组织社区“两委”开会,部署整治工作。另一方面会同新店执法中队从今年2月开始调查摸底和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拆除、移除盘踞在联合博学园小区周边、浦尾路、新店洪前、陈坂等地的集装箱80个,拆除面积达4569.9平方米。

新店镇政府有关负责人指出,他们将始终坚持走人性化执法的路线,在发现违规占地时,他们给当事人送达通知书,要求他们在10天内自行搬迁。如果当事人拒绝搬迁,执法部门则予以强制拆除。遇到大行动,镇领导还会到拆除现场组织指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