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厦门晚报讯(记者谢雨真)环保部门将对在厦门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设置红黑榜单。评价对象的环境信用等级如何,将会影响到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银行贷款等。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厦门市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出台。 【评价谁】 高污染企业将被强制纳入评价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环境服务机构,将强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等重污染行业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怎么评】 评价信息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市、区环保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核查,以及履行监管职责的其他活动,制作或者获取的环境行为信息。 评价对象应当协助提供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所需的相关信息,作为其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佐证依据。 公众、社会组织以及媒体提供的有关评价对象的环境行为信息,经核实后可以作为环境信用评价的依据。 |
相关阅读:
- [ 08-12]不可思议的“环保”实则是生态造假
- [ 08-12]“环保钦差”为啥值得期待
- [ 08-12]厦首部环保主题原创儿童音乐剧《寻找绿洲》周日上演
- [ 08-11]守护碧海 漳州市200余名青年参与环保志愿活动
- [ 08-10]“熏醒”的环保意识:两个重工业城市的生态逆袭
- [ 08-10]光鲜的环保成绩不能让养羊农民埋单
- [ 08-10]中央环保督察8省份问责近千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