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17时05分,海沧大桥上发生事故,双方司机均受到处罚。 《小事故致堵当心被重罚》后续: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周永宁)发生小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将分别被罚500元。7月7日,本报A6版《小事故致堵当心被重罚》一稿对该项规定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市民热议。昨天,记者从厦门市交警支队获悉,7月6日和7日,警方一共开出5张小事故不及时撤离致堵的罚单。 7月6日17时05分,在海沧大桥进岛加油站出口,一辆厦门牌照的半挂车和一辆小轿车互刮,双方在现场因事故责任发生争辩,导致进岛方向出现交通拥堵。 民警接到110指令后,当即联系了当事人,指令双方拍照后先移到旁边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但是,大货车司机汪某拒不撤离。民警到达现场后,强制双方进行撤离,并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事故双方分别被罚款500元。 7月6日23时01分,在海沧大桥往角美方向引桥处,一辆大货车和一辆小车发生了刮擦。大货车司机杨某没有撤离现场,占用两个车道,导致出岛往马青路方向出现了拥堵。民警到场后,对杨某进行了处罚。而对于小车车主来说,由于他及时将车移到了旁边的应急车道,没有影响到交通,因此,民警仅对其引发事故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行为实施了相应的处罚。 据统计,6日至7日,警方一共开出5张小事故不及时撤离致堵的罚单。 警方支招 撤离现场前至少拍3张照片 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取证?一方如果不愿撤离现场怎么办?有无特殊情况不能撤离现场的?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昨天,交警部门给出了答复。 问题1 一方不愿撤离咋办? 交警:在道路上发生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应当快速处理,立即恢复交通。如果车辆可以移动,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车辆位置,立即撤离,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自行协商或报警处理。 假如当事一方拒不撤离,另一方当事人应拍照取证,向对方讲明不撤离的后果(依法处500元罚款),自行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打电话报警,或直接驶至就近的交通事故快处点。 |
相关阅读:
- [ 07-08]全省海域渔船和鱼排人员全部撤离
- [ 07-08]莆田:海边景区关闭 乡镇联防自发劝导游客撤离
- [ 07-08]福建省渔船、渔排人员已全部撤离
- [ 07-07]志愿者一天只睡3小时 “洪水不退我们绝不撤离!”
- [ 07-07]厦门两起轻微事故发生 当事人未及时撤离罚500元
- [ 07-07]车辆出小事故不赶紧撤离致交通拥堵 将被重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