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伤残津贴每月最高增加270元

2016-08-17 07:41:20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厦门提高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上调,其中,伤残津贴每月最高增加270元(调整详见图表)。

日前,市政府下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厦门市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

本次调整对象是2016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且于2017年以前被鉴定为一至六级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达到生活护理等级的工伤职工(包括在2016年1月1日以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此举将惠及全市540多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

据了解,本次定期待遇水平的提高是根据厦门市2015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5360元)的增长所进行的适时调整,主要是为了保障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能够公平地享有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待遇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市人社局将抓紧落实该惠民政策,确保尽快全面完成调整待遇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