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海沧出台办法 群众遇7大类急难可获救助

2016-08-29 10:53:53邱雅萍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邱雅萍)近日,记者从海沧区了解到,海沧区出台《厦门市海沧区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办法》,就急难,解民忧。

据悉,临时救助(以下简称‘救急难’)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家庭个人均可获救助

海沧区“救急难”总体要求为“坚持应救尽救,雪中送炭,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坚持适度救助,政府兜底,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坚持制度衔接,形成各项救助、保障制度整体合力;坚持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办法》中指出“救急难”的对象分为家庭对象、个人对象两类。其中,家庭对象为已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个人对象则指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特别是儿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