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莫兰蒂”卷走厦门102亿 灾后重建有关政策公布

2016-09-20 07:55:21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工业企业】

每家补贴额不超千万

受灾企业566家,特别是太古、ABB、厦工等重点企业受损严重。

《厦门市促进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若干意见》,提出以下扶持措施:

财政扶持

1.固定资产补助。对因受灾需要重建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投入建设的厂房或2017年3月31日前更新的设备,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补助金额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0%计算,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2016年12月31日前因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长一年的贴息补助。

减负政策

1.受灾前所欠电费可向电力部门申请延迟缴交。

2.所需缴交的属地方本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缓至2017年补缴。

税收支持

1.税收缴纳最长延期3个月。

2.相关资产损失,允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受灾企业可申请减免2016年度下半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金融政策支持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对受灾企业采取“优先支持”与“优惠利率”的方式,鼓励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最高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

2.各保险机构对于责任确定、损失情况清楚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赔付;对保险责任清晰,但对损失有争议的,先按保险预估损失的80%赔付。(记者陈小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