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 受损重建有补助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天,厦门农村受损住房1442处。 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原则上同意出台《厦门市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对受“莫兰蒂”台风影响造成住房倒塌、严重受损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住房户,要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对特殊贫困户给予兜底重建,一般贫困户和一般重建户分别给予7.5万元、5万元的资金补助,资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担。 《指导意见》提出,恢复重建采取原址重建、集中安置、安置房现房安置等多种方式。原址重建、集中安置的,建设和审批手续可以同步办理,属于特殊情况的,可先建设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列入近期开发或征收计划、村改居后仍属集体土地的农村受损住房,参照征收标准以安置房现房调换安置,并给予一定奖励,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 【相关链接】 抢险救灾受伤 可申请工伤认定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林丽娜)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参加厦门工伤保险的职工,万一在由政府或单位组织的抢险救灾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可以向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昨日,厦门市人社局正式发布这一消息。 工伤职工或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赔付。 市人社局已启动抢险救灾工伤认定临时绿色通道,对在此次抢险救灾中发生的工伤优先受理,尽快启动调查认定程序。临时绿色通道联系电话:0592-7703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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