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实施将监管端口前移,促进工地规范施工。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汪燕妮 实习生 饶梦莎 图/记者刘东华)建筑工地不按图纸施工、擅自改变规划,或将面临停工整改。昨天,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吴振志接听市长专线,解读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筹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严重违规列入“黑名单” 《办法》中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是从不违背建筑功能、面积不突破容积率等17项业主信用承诺来监管。对于不合规范的,将下发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的转执法部门查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或予以停工整改。 吴振志透露,通过事中事后的监管,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的信用信息纳入筹建中的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据悉,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低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将被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列入重点监控名录,加大抽查频率,加强日常监管,通报相关部门处理。若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工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也将记入诚信档案,存在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将会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相关的处罚措施还在制定中,比如,严重违规的建设单位参与工程招标将受到限制。 随机选派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防止选择性执法发生 “要严管,但不能乱管,更要防止发生选择性执法。”吴振志说,《办法》采用“双随机”抽查机制,即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对监管对象,建立监管对象目录库。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建设项目的5%,抽查频次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投诉举报多、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建设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另外,执法人员不能监管某个项目就指定什么人去,都由系统随机选派两名有执法证的人员。抽查事项根据《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链接】 事中事后抽查清单包括七项:规划许可公告牌;单体放样验线;+—0.00复测验线;公建、市政配套设施位置;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外立面装饰;建筑使用功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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