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林弘扬)昨日导报记者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3元,同比增长8.7%,增幅比去年同期扩大1.0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660元,同比增长8.5%。 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389元,增长6.8%;居住消费支出6261元,增长9.7%;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297元,增长13.9%;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314元,增长10.4%。 |
相关阅读:
- [ 09-26]刘长记:让村民每年人均收入增千元的致富经
- [ 09-10]台北市议员梁文杰表示 印尼人均收入或将超越台湾
- [ 09-10]印尼人均收入或将超越台湾 “台独”有何吸引力?
- [ 07-21]卫计委:病人医药费用涨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
- [ 05-21]闽西深山斜背茶带动村民致富 人均收入1万3千多
- [ 05-05]十三五规划通过:2020年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番
- [ 05-03]厦农村居民一季度人均收入5701.5元 继续领跑全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