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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抓五看”要求 对标“四讲四有”标准

2016-11-09 16:58:11郭妮妮 来源: 集美政府网  责任编辑: 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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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委直属党(工)委,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相关精神和市委督导一组近期对我区督导情况,结合第三专题学习讨论,及时调整、充实学习内容,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强化对第三专题学习讨论的组织领导,尽快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学习讨论计划。及时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胡锦涛文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要求、《永远在路上》专题片等内容纳入第三专题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安排一定的学习时长,通过日常“三会一课”、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党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把相关精神学深学透。

通知指出,要紧扣第三专题学习讨论“发挥党员作用”的要求,立足本职岗位和职责,对标“四讲四有”标准,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进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美丽厦门·人文集美”等重点工作的成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讨论,认真查找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等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作风、工作摆进去,坚持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检验学习教育的实效。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第三专题学习讨论,按时保质完成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包括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违法违纪党员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和集中推进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两个覆盖”,以及党建富民强村工作、抓严抓实领导机关干部学习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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