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厦门市公安局宣传处民警刘东强 他“好管闲事”曾怒怼“大V” 陈清洲的微博“@交警陈清洲”是一个网络“大V”,粉丝近80万,成为福建省政务微博个人影响力第一名。陈清洲把经营个人微博当成一项事业来做,且都是做公益事件。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引起社会热议。2012年初,当年一个有上百万粉丝的微博大号发出这样一条段子:如果你喝酒开车被交警拦住,你怎么让交警崩溃呢?你就把车一停,当着交警的面喝酒,然后说:“看,我是当着你的面喝的,是停车以后喝的,不算酒驾。”这条段子发出后,被不少网友转发,陈清洲也看到该段子了,但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笑一笑就过了。 “他认为这事得管一管,因为对方是一个微博‘大V’,这样一条段子明显是在误导网友。”刘东强说。于是,陈清洲就马上私信联系该微博博主,但对方并没有理他,清洲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直接在微博上“@”另外一些“大V”,并附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来佐证对方的错误观点。第二天,对方就主动将那条微博删除了。 陈清洲的“好管闲事”,并非仅止于此。他经常转发一些防骗知识,还通过微博帮助寻人,网友通过微博私信的方式向他举报或求助时,他也会主动帮忙。 刘东强开玩笑说,他以前很怕晚上接到清洲的来电,因为他打过来都是因为工作,且必须帮忙。之前有一天晚上10点多,有一名网友向清洲反映,在某天桥下方有一个疑似被拐孩子出现,清洲看到该消息后就联系刘东强,让刘东强帮忙解决。在一番沟通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转发该消息,刘东强也把该消息反馈给110,由110立即指派民警到场处理。“处理下来已经是晚上11点多,陈清洲一直守到事情解决完并向网友反馈处理结果。”刘东强说,“这样的电话,以前基本上每星期都有,其实我很能理解他,他不图名不图利,只想做好事。” 此前,还有企业找到陈清洲,希望他在微博上转发小广告,但是清洲拒绝了。“他当时说,这事不能做,他的微博只能用来做好事,不能用来牟利。”刘东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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