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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 厦门一男子被交警拦下开罚单

2016-11-27 10:57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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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行车有关的交通违法

◆处罚标准:罚款50元

违法行为名称:

1.违反规定载人;

2.违反指示标志、标线通行的;

3.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让行的;

4.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

◆处罚标准:警告或者罚款20元

违法行为名称:

1.道路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2.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逆向行驶;

4.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5.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

6.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7.不按规定载物;

8.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

9.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

10.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处罚标准:罚款且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违法行为名称: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罚款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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