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9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洪榕略)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举措极大增强了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责任感,提高了监督执纪的实效,截至10月份,全市46个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共立案115件,处分58人。 为充分发挥市纪委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厦门市纪委积极探索实施派驻监督“清单化”管理模式,有效破解派驻监督不会、不愿、不敢的问题,着力打造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今年以来,市纪委把派驻机构的责任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清单,列出纪律审查、信访件办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10个项目,以项目化方式科学管理,解决以往工作重点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同时,市纪委定期对上述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搜集整理,实行季度通报,对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尽快整改。 据悉,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起,处理58人;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413件,转立案17件;对33人和2个党委班子开展责任追究,党纪处分6人。开展廉政谈话5014人次,建立完善廉政档案2435人次。 【链接】 思明区纪委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权力寻租行为 思明区纪委“严”字当头,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权力寻租行为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取得积极成效。 换届以来,思明区纪委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机制。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权力寻租行为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今年以来全区共立案38件,同比增长22.6%;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同比增长400%。与此同时,该区强化责任追究,截至10月份,该区依法依规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共31人次。今年以来区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处理1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三项数据同比增长112.5%、90%、14.3%。另外,该区还通过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式管理办法,出台《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街道纪工委、纪工委书记责任清单》,有效解决以往工作重点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强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讯员洪榕略 鲁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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