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探索区纪委综合派驻机构改革试点 撤销现有的5个街道纪工委和5个区直单位纪委(纪工委),将这10个被撤销的原区直属纪委(纪工委)整合成立新的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每个派驻纪检组分别监督1个街道和10个区直单位。厦门市湖里区这项关于区纪委综合派驻机构改革试点,正在努力打通基层区属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党内监督缺失和弱化的“天花板”。 11月25日上午,湖里区直机关纪工委原书记陈唐盛,以湖里区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的身份上班,他的工作地点也由湖里区行政中心机关大楼变为湖里区殿前街道办事处。 “我正在努力适应新的办公环境和新的任务要求。”陈唐盛告诉笔者,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名称,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据了解,11月18日,湖里区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区纪委综合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这份权威文件的下发,正是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个最新举措。 湖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甦帆介绍,每个派驻纪检组由5人组成,设立组长、副组长各1名,分别由正处级干部和副处级干部担任。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在工作关系上,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相关机构承担本单位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事宜,由区纪委负责。 “以前,没有专设机构去有效监督区属单位,同时街道纪工委书记身兼数职,又很少配备街道专职纪委副书记,基层监督力量存在一定的泛化、弱化,湖里区委通过整合纪检工作力量,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基层监督力量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省纪委监察厅特邀研究员、厦门大学教授徐雅芬表示,厦门这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吻合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方向,值得积极关注。(通讯员洪榕略 阮俊杰) 同安区纪委推动失责必问成常态 同安区纪委强化担责尽责,从严追责问责,推动“一案双查”、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同安区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常态,切实把压实落实“两个责任”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今年以来,共对区水利局、工业集中区管委办、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区教育局和市第三医院等单位10名领导干部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给予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8人。 与此同时,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针对查处的区水利局下属4个单位负责人办公用房超标、厦门市第三医院2015年“七一”期间违规给党员发放福利等3起问题,分别对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建财、市第三医院党委书记彭月芗、新民执法中队中队长王小珏等3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讯员洪榕略 蔡阿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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