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 申请运输证,应先与平台 公司签订接入协议 个人或企业符合准入条件的车辆均可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申请前应先与已经取得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接入协议。 按照规定,厦门网约车要求是闽D车牌,车龄3年以内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燃油车型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的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排量不低于1950毫升,或不低于1750毫升且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10千瓦;电动车型的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在纯电时续驶里程不低于50千米。此外,车辆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按照申请流程,交通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准入凭证”,申请人带着该凭证到公安部门把车辆申请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运政窗口重新提交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平台】 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并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在厦门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我市的:线上服务能力按规定由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认定结果,在我市只需要提交认定结果即可。 企业法人注册地在我市且首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在申请办理许可时,依据《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2016〕143号)规定,提供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市运管处网站预提交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再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正式资料;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厅20号窗口现场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通部门向企业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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