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零用钱别“一给了之” 如果校内要开展理财教育,应该属于德育处的工作范畴。 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教育局德育处了解到,由于平时德育处推行的活动内容,都是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任务和精神来决定的,而小学生理财教育或财商培养方面的活动一直以来都未受到重视,因此,厦门在全市范围内也没有推行过此类主题教育。 不过在平时,若有学校自行开展理财教育,德育处也不会反对,官方认为,若有学校能开展理财教育,并将之发展成学校特色,也是主管部门、校方及家长都喜闻乐见的。 那么,在校方未进行理财教育之前,家长们该怎么做呢?海沧延奎小学校长、福建省特级教师易增加认为,家长不要把钱当成情感表达的工具,给孩子的零用钱一定要注意适量,否则容易造成孩子的攀比心理。 其次,在把钱给了孩子之后,需注意跟踪零用钱的去向,如果孩子是正当需求要用钱,比如买文具,买一些自己喜欢看的课外读物,或者捐款给灾区等,那就要支持。如果孩子的自制力较差,大部分钱都用在玩上,家长就要约束并正确引导。 因为在监督孩子如何使用零花钱方面,老师很难兼顾,若能得到家长的配合,再加上学校进行的引导或主题教育,就能更好地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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