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厦门将引入商业保险,解决电梯安全事故“赔付难”的问题。昨日,市质监局、中国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加强厦门电梯安全管理,提高电梯设备事故的赔付能力。 老旧社区改造电梯也可投保 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含老旧社区改造电梯)都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方为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对在用电梯,可由电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对新安装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安装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厦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将根据《福建省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选择承保公司。承保公司需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必须出具关于试点期间不主动退出试点的书面承诺。如果试点期间承保公司出现理赔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将被取消试点资格。 在试点期间内,具体的投保方案将由投保方委托具备资质的保险顾问与承保公司协商确定。 居民住宅类电梯可获财政补贴 据了解,目前厦门电梯登记数量达3万多台,且每年以13%的速度递增。“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行,旨在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功能,建立电梯安全事故赔偿社会救助体系,对提升厦门电梯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有重要意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为推动厦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对居民住宅类电梯的使用、维保、检验等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费用将由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保费金额50%的补助。补助费用将按市、区财政体制比例分担,补贴资金由市质监局每年向市财政局统一申请。 对于享受补贴的居民住宅类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项目,投保方在按照自付保费比例缴交保费后,由经办保险公司出单,经市质监局审核通过后每年划拨一次补贴资金。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质监部门也将着手建立健全电梯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事故预防、事故处理及事故应急预案等工作。 目标 到后年底 参保率超50% 厦门相关部门目前还在研究制定促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的配套措施。按照方案,厦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期限为两年。到2017年底力争厦门电梯参保率达到30%以上;到2018年底,电梯参保率达到50%以上。 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厦门保监局近期还将共同成立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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