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只受理到12月16日,是不是真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到12月20日就截止了吗?”针对网上有关车购税的一些传言,厦门国税昨日提醒,这些都是谣言。国税部门执行国家统一的节假日安排,除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日均会正常受理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如有特殊情况,会事先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国税人员表示,根据规定,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 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持续到2016年12月31日为止。需要注意的是,乘用车购置日期应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而非提车时间、挂牌时间等其他的时间点。如果纳税人是在获得授权的4S店进行网上申报,还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做到即时购车、即时缴税。 根据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不再发放暂住证,改为发放居住证;12月1日之前领取的暂住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所以,非厦门户籍纳税人申报车辆购置税,须提供的纳税人身份证明除了居民身份证,还有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带上! 到车购税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不含自助办税终端自行申报和4S店网上申报)纳税的自然人(车主本人、单位经办人、社会中介等),也须提供、验证身份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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