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思明将加强排查整治不合法店招 违反公序良俗的应拆除

2016-12-23 17:23:40王绍亮 高金环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陈其灯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热议】

文史专家彭一万

厦门是有文化底蕴的城市,低俗店招会被游客当笑话

原市文化局局长、厦门文史专家彭一万认为,店招要有诗情画意,才能让人舒服。北京有家餐饮店叫“天然居”,还专门配了一副对联“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这就很有意思,让人很难忘记。

“店招要品位高、品格雅,才能做响品牌。”彭一万说,厦门是一座有文化底蕴的城市,应该对这些低俗、庸俗的店招说“不”,否则会让人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会破坏厦门的城市形象。

彭一万说,厦门有一些商家取的名字就很好,表达了美好、吉祥、善良的意思。如“好清香”“妙香”等就有特色,突出“香”字;还有“庆兰饼家”“真好味”“三益鱼丸”等也不错;以人名命名的“黄则和”“吴再添”等都挺好。而厦门晚报曝光的一些店招,如“强煎蟹”“做鸡作鸭”“随地大小变”等都很低俗,会让人产生反感。

“厦门晚报对低俗店招的报道很及时。”彭一万建议,政府部门要重视这个问题,并监管引导。店招不能太随意,不能让老板说了算,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厦门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每年都有众多海内外游客来旅游观光,若是把这些低俗店招拍回去,并不是赞扬,而是会被当成笑话。厦门也是文明城市,文明要体现在方方面面,店招就是其中之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