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会商 打造商人节新平台 在厦门总商会成立110周年纪念大会上,厦门总商会和参会的海内外华商代表共同发起了两岸同庆“商人节”的倡议,获得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两岸及海内外商界人士千人联署。在随后的全国两会期间,厦门总商会通过全国工商联提出了两岸共庆“商人节”的团体提案,获得极大关注。 2015年,厦门总商会联合台北市商业会,共同在厦举办“2015中国(厦门)商人节”,这是大陆首次与台湾企业家共庆“商人节”,旨在加强海峡两岸企业家的交流合作,大力促进海内外华商的交流交往。如今,商人节已连续举办两届,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增进两岸商会、商界的互动交流,构筑了厦门面向海内外经贸交流的新平台。 五年来,市工商联与台湾50多家主要工商社团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帮助两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借助商会搭建的服务平台开展各项经贸交流与合作。 同时,市工商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指导、引导和服务,夯实工商联工作的基础,推动和督促各级商协会组织以“两个健康”为着力点,发展和管理会员,实现统战工作、教育培训、经济服务、非公党建向基层商协会有效覆盖。市工商联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点燃干事激情,推动形象建设。 关于构建“亲”“清” 新型政商关系的倡议书 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厦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倡议全市民营企业家自觉遵守“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范。 一、主动建言,共谋发展,不漠视责任、背离公义 二、放眼长远,守住底线,不弄虚作假、急功近利 三、恪守商德,诚信经营,不逃避监管、违反法纪 四、取财有道,洁身自好,不钻营关系、围猎权力 五、饮水思源,回馈桑梓,不舍本逐末、见利忘义 市工商联(总商会) 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 2016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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