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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批居住证已发放 带着领取凭证及身份证即可领取

2017-01-04 09:52:42程午鹏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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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用于办出入境证件

注意每年的签注日期

根据之前警方发布的消息,持厦门市签发的居住证,可以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含镇海路办证大厅及五缘湾办证大厅)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的除外)。厦门市机动车登记业务严格执行《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有关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提供居住证或有效期内暂住证。

根据省公安厅公布的消息: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持证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领证:王女士喜领居住证暂住证还舍不得扔

昨天上午8点多,嘉莲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刚上班,王女士就前来领取居住证,户籍民警检查了她的《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及身份证,从首批送到派出所的66张居住证里找到她的这张。

王女士是漳州人,2006年来厦门上大学,户口也随之迁到厦门。2011年,因为漳州老家的房产问题,王女士又把户口迁回了老家,开始在厦门办理暂住证。

“每次去续办暂住证,我都会感慨一下,又在厦门生活半年了。”王女士说,暂住证像“时光宝盒”一样,记录着她大学毕业后在厦门的生活点滴,从第一份工作、结婚、生孩子、买车。王女士从事艺术品销售工作,经常去北京、上海、广州出差,她觉得从未有一座城市像厦门一样给她归属感,“仅仅从公交车让座的小事,就能看出厦门人的热情。”

去年12月1日,王女士看到了《厦门日报》的新闻,得知暂住证已不再发放,可办理居住证了,她马上赶去嘉莲派出所咨询、找房东登记租房信息。

昨天早晨,王女士准备开车出门,看到了《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于是到派出所问问看,结果幸运地成了新年里首批领取居住证的人。王女士觉得,居住证“长”得有点像社保卡,但制作更加精美。

王女士说,她的暂住证记录着自己来厦门的美好时光,她会一直保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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