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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囷瑶村发生一起村干部“蚁贪”窝案

2017-01-13 10:23  薄洁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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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六份虚假承包合同

骗取数十万元补偿款

2012年6月,海沧区因开发需要,将征用囷瑶村的集体土地,该村第七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也在其中。得知征地消息后,时任第七村民小组小组长林亚青觊觎起这笔数额不小的补偿款。“我想通过签订虚假承包合同,照顾我的亲戚朋友,让他们多分一点钱……”在调查笔录中,记者看到林亚青如是交代。

林亚青于是将时任第七村民小组报账员林来兴、第七村民小组出纳员林亚爽等人召集到家中泡茶,商议“造几张合同出来”,然后通过虚报亩数,骗取青苗补偿款。

“我有办法可以让村会计将这些合同送到街道经管站备案,只要签了合同,就可以领到补偿款。”林亚青等人在利益面前,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林亚青利用职便,先后为自己的大哥林某、大姨子林某、堂嫂颜某、关系户林某以及假合同参与者林来兴、林亚爽等人伪造承包合同6份,侵吞青苗补偿款共计312750元,林亚青将其中123000元作为“好处费”占为己有。

深入】

审核环节层层疏忽

“假公示”蒙混过关

合同是虚假的,承包人、承包土地也都是伪造的,破绽也不难看出,林亚青等人用什么办法,让这6份假合同通过层层审核?

相关档案中的一张公示照片引起了区纪委办案人员的注意——这是一张村民们从未见过的承包合同公示,却被拍照存了档。经过对时任审核、签批人员的囷瑶村包村干部、囷瑶村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林宗色,囷瑶村党支部副书记林信用以及海沧街道分管领导等人的调查询问,最终发现,在层层审核过程中,相关人员均未到实地核查,而仅以公示照片为据,认定程序完整,大笔一挥签字,假合同便这样蒙混过关。“对于发放清单的真实性,主要看有没有公示,如果有公示,村民没意见,总的亩数不超出征地范围,就会签字。”在区纪委的调查中,相关人员坦言了工作中的疏失。

而这也就是林亚青所说的“办法”:只要拍照伪造公示现场,就可以在最关键的环节蒙混过关。在办案人员抽丝剥茧的调查下,这起村干部“蚁贪”窝案最终水落石出,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林亚青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因贪污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罚金20万元;林来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11万元;林亚爽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万元。而那些负有责任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受到了党政纪追究:林宗色、林信用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党内警告处分;海沧街道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也因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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