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建设海绵城市是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2015年,厦门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17年1月,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高标准建设海绵城市,列入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将七成降雨就地消纳 到2020年,厦门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厦门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海绵城市要求。厦门已在全市域范围划定了19个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成立了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指标审核,开展规划、规范项目编制、建设项目前期服务、宣传培训和技术交流、试点区排水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等服务工作。已编制完成《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厦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颁布了《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也将于近期出台。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海沧马銮湾和翔安新城定为试点区,到2020年,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区域面积要达到150平方公里。一批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快速铺开,并采用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让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打造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能力,更好地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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