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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共享单车被占有或损坏 一男子私藏单车赔偿600元

2017-02-10 08:50:35林彬彬 朱黄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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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的单车有损坏 他认错并赔600元

2月5日上午9点多,有人举报:江头市场站旁,有人把小黄车放在半敞开的小货车内。

黄女士是ofo公司营运人员。她赶去处理,发现小货车的车主不在,而车内有两辆小黄车,一辆没了车牌,一辆则是车把有破损。黄女士现场与公司电话沟通后,决定向警方求助。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并找来小货车车主。车主一开始称,4日晚上,他岳父和孩子把车子放上车。但民警查了监控,发现并非如此;黄女士还看到,车主从车中取出一辆小黄车给孩子玩等画面。

经黄女士调查,那辆有牌的单车,最后使用者是小货车车主的妻子。至于那辆无牌车,小货车车主的孩子交代,那是从小区里捡来的。但无论如何,把车藏在车厢内,显然已经违规,而且车上的两辆车都有损坏。

民警介入详细调查过程中,小货车车主坦承他们的不对。由于该小货车车厢一直是半开放式,并不属于占有,无法按盗窃立案,这类情况属民事责任。在民警协调下,小货车车主最终赔偿了600元。

ofo厦门公司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其公司在厦门的首起违规用户赔偿事件,也可能是共享单车厦门首例赔偿案例。

私自改单车 小伙写检讨

其实,之前黄女士也处理过类似现象。

让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1月19日早上,她经过双浦路靠近成功大道路段,突然发现,前面有一辆小黄车的两个车牌都丢了,而且,车上还安装了一个车灯,一名二十多岁的小伙骑着车转悠,看上去觉得自己挺酷。

小伙被黄女士拦住了。小伙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解释说装灯是怕晚上骑车危险。现场,他让黄女士拍下了自己的身份证。他还配合地跟着黄女士去了派出所,写下保证书、义务书、检讨书,才没有被取消用户资格;后来,小伙还把车牌重新挂上了。

黄女士说,绝大部分违规使用车子的市民,其实都知道自己是错的,接受处理时也比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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