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近日,记者从厦门市纪委了解到,2016年全市国有企业开展谈话提醒61人,函询13件;立案34件,党纪政纪处分27人。其中厦门市2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接受立案审查时,由于配合态度好、改错意识强,被纪委给予不予处分的处理。 去年以来,厦门国资纪工委、监察室持续深化“三转”,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在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线索的同时,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做到了抓早抓小,挺纪在前。通过量化考核办法,促“三转”深化;突出问题导向,修订完善《厦门市直管国有企业纪委工作考核办法》;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发挥预防和预警功效;践行“四种形态”,强化警示震慑力度;用好问责“利器”,强化责任担当。 2016年以来,厦门国资国企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平台已推广覆盖了全市11家市直属国企和1家区属国企。2016年,上级纪委同下级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87人次,任前廉政谈话601人次,谈话提醒61人,函询13件。 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2016年以来,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106件,办结104件,基本属实、部分属实22件,转立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注重传导工作压力,在全市直管各国有企业普遍推行办案协作制度,形成惩腐“一盘棋”。全年立案34件,党纪政纪处分27人,有1家企业实现了长期无自办案件“零”的突破。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配合上级纪委追究了路桥集团及下属公司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窝案、翔业集团下属公司腐败窝串案等问题,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问责10人和一个党委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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