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五级工作机制” 层层落实责任人 去年8月初,《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全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陆续开展各项工作。 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海沧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已建立“五级工作机制”。首先,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其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第三,在各试点街道设置专门负责垃圾分类的管理员;第四,每个试点社区配备2名垃圾分类指导员,各试点社区对应的学校设置校园指导员;第五,按照市里要求,每300户居民配备一名垃圾分类督导员。 海沧区教育局还与社区配合,在天湖城小区尝试“社区-学校”挂钩联系的垃圾分类试点模式。海沧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大手拉小手”的形式,实现家校互动,推广垃圾分类行动,并在其他试点社区片区内的11所小学、幼儿园,同步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
相关阅读:
- [ 02-27]厦门推行垃圾分类 岛内力争8月底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 [ 01-05]“八不”行为规范:垃圾分类不落地
- [ 12-26]厦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大力开展小区分类试点
- [ 12-19]厦启动垃圾分类宣导活动 力争三年内知晓率超80%
- [ 12-18]厦门启动垃圾分类宣导活动 三年垃圾减量20%以上
- [ 11-10]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班开班200多名管理人员受训
- [ 10-28]厦门成立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垃圾分类将全市推广
- [ 10-21]“欢乐小袋鼠·环保自贸区”启动 倡导节能环保垃圾分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