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破大案 罚1200万元3人判刑 去年,思明区检察院共审查逮捕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9件68人,批准逮捕11件40人,办理的骆某新等人及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被高检评为“2015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1年9月,被告人骆某新、白某元、丁某共同成立了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由骆某新负责销售、白某元负责财务、丁某负责进货,销售“耐克”运动鞋。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间,厦门丸酷斯公司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购进明知是假冒“耐克”运动鞋销售给知名电商“唯品会”等商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 厦门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单位厦门丸酷斯公司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骆、白、丁3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奖新罚劣 740多万元资助2095件专利 通过奖励,思明区科信局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区科信局按照《思明区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对获得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016年1-10月共兑现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约7700万元,同时对2095件专利申请进行资助,涵盖发明人奖励、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和PCT国际申请专利资助,累计资助资金741.64万元,还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共发放92件专利奖励金46万元,有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专利申请量逐年提高。 此外,思明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共受理案件460件,其中刑事案件114件、民事案件346件,累计结案429件,被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人社厅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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