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比去年略有下降

2016-12-09 07:47:52何无痕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日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6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为8%,上线13%,下线3%。

【对比】

工资增长指导线 比去年略有下降

根据新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标准,今年经营正常的企业,建议以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

对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工资年增长原则上不宜超过13%的预警线。

效益一般的企业,职工工资年增长最好不低于3%。执行时间为一个日历年度。

根据2015年的数据显示,上线为14%、基准线为10%、下线为3%,因此今年比往年略有下降。

另外,结合厦门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等三个行业近十年来经济发展、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确定上述三个行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9%;金融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5%。上述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均为3%。

市人社局提醒,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