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准入 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显著 从2015年8月3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在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了“一网流转、一表申报、一趟取照”:依托“厦门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公示”,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网上预审通过后,企业根据审核意见,打印网上申报材料,一次性提交窗口,即可“立等取照”。 为创新市场准入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经过充分调研,联合厦门片区管委会等部门出台《关于服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出包括:实行外资企业“负面清单”外直接登记制度;放宽企业名称选用限制、住所登记和经营场所备案条件;允许境内自然人直接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等多项创新举措。 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推行“除从事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经营以外的外资企业,均可直接申请设立登记,无需审查备案证明”的“直接登记”制度,进一步释放了场地资源,受到企业普遍欢迎,吸收外资集聚效应尤为显著。黄中华告诉记者,由于厦门片区内便利的营商环境,外资企业特别是台湾中小投资者投资自贸试验区的热情持续高涨,目前全市近三分之二的新增外商投资企业落户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7日,在自贸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内外资企业共计28713户,其中新设企业11413户,同比增长了10.2%,新迁入企业2927户,同比增长了30.38%。截至4月7日,自贸区市场监管局共登记外资企业1932户,其中新设各类外资企业797户,注册资本达704817.58万美元。平均每月有75家左右外资企业在区内注册。 综合监管 变“单打独斗”为联动监管 去年4月上旬,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的厦门自贸片区综合监管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工作方案。方案通过建立一机构(综合监管执法局)、一机制(自贸区综合执法协调协作机制)、一平台(自贸区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强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监管执法协作,充分发挥监管执法整体合力。 “市场监管局目前已经建立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共享与联动、信息抽查、联合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依托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开发建设的自贸区信用信息公示子平台也已上线运行,正在加大平台的建设力度,以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政府与社会等的信息互通共享和综合应用。据了解,厦门也是全国首个为自贸试验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单独设立平台的城市。 |
相关阅读:
- [ 02-13]厦门市价格监管部门从八个方面发力 加强价格执法
- [ 11-30]厦个体户“两证合一”明起实施 由市监管部门核发
- [ 06-10]厦门监管部门查处“刷单”案件 网络虚假交易最高罚20万
- [ 05-26]为市民吃上放心肉 同安市场监管部门微信每日一报
- [ 04-26]顾客网购果冻产品标识不清 厦门监管部门开出罚单
- [ 03-16]微信消费纠纷成投诉新热点 监管部门发布典型案例
- [ 02-29]“P洗车”停止服务惹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 [ 02-26]"古早味"特产肉饼"早产"被查 监管部门查获61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