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通讯员 鲁鹭) 今年以来,厦门市思明区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推荐中的审查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在审查制度上,该区建立了联合审查机制,对收到的廉政意见函,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二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案件审理室等6个处室意见,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在审查内容上,该区严把纪律尺子,重点审核被鉴定对象是否被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反映及核实情况,是否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审查,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是否失职、渎职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被责任追究等5个方面的内容。 在回复意见上,该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 2016年度,思明区共调配干部101人次,其中提拔79人次,平调22人次,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知识测试合格率达100%。今年一季度,思明区先后提供各类廉政意见43份334人次/单位,为实事求是评价党员干部提供了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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