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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海涉渔司法鉴定 厦门海关有“火眼金睛”

2017-04-26 11:10:28林雯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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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员展开户外作业

鉴定人员采集水样

鉴定人员对捕捞网具的网眼大小进行测量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2005年,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颁布实施,司法鉴定更广泛地走进了公众视野。作为重要的法定证据,鉴定意见不仅在证据数量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并且也逐渐成为法院在量刑时的重要参考。随着司法鉴定的推广和普及,无论是刑事案件或民事诉讼,还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争议和纠纷,都可以求助司法鉴定。

近年来,海洋经济的发展日趋繁荣,作为全国知名海洋渔业大省的福建对于海洋与渔业类司法鉴定的需求日益攀升,海洋与渔业鉴定在福建涉海、涉渔案件中的应用也越来越频繁。2006年,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得到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正式建立我省第一家海洋与渔业类鉴定机构,也就是现在的福建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

作为省内最权威的海洋与渔业类鉴定机构,执业十余年来,福建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共接受来自各级法院、公安、各级人民政府、海关和执法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委托鉴定案件90余件,在许多对社会影响深远的案件中,都可以见到福建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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