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入户宣传 厦门日报讯(记者 卢漳华)村规民约是推动基层组织自治的有力抓手。近日,同安区新民镇禾山社区召开移风易俗动员大会,表决通过《移风易俗倡议书》,并将其作为村规民约,约定让从简办宴成为常态,让移风易俗成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这是同安区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实现为民“减负”的同时,清除基层腐败滋生的土壤,塑造清正的乡风民风社风。 出台村规民约 推动移风易俗 4月28日下午,新民镇禾山社区会议室,村两委、村小组长、党员代表、老人协会代表70余人会聚一堂,对社区《移风易俗倡议书》进行研究表决。 根据该倡议书,禾山社区民俗日、婚庆婚俗、丧葬礼俗等将进行简办新办。其中,民俗日除了宴请亲戚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宴请。婚庆婚俗则将严格限制宴请人员,禁止上高档烟酒,每桌菜金要控制在1000元以内。 这样的规定受到了村民的广泛赞同,现场所有人一致举手通过了这份倡议书,将移风易俗通过村规民约来推动。据悉,5月12日(农历四月十七)就是禾山社区刘塘里的民俗日,该倡议书的内容将在刘塘里首先执行。 刘塘里村民康春仁告诉记者,原来碍于面子,以前每次民俗日至少都要办5桌酒席,每桌花销约2000元,是笔不小的开支,“如果这次能够改掉,那大家就省钱又省事了!”禾山社区主任康福川则认为:“除了减少村民的支出外,还可避免因饮酒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这是一举两得的举措。” 除了通过村规民约进行约定外,新民镇党委、政府还同时向全镇各村(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严格对镇机关工作人员及村(居)两委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项作出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该镇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如实报告、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党员干部,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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