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6月起厦门禁止孔明灯风筝“上天” 个人最高罚2000

2017-05-05 07:32:41雷妤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孔明灯或威胁航空安全

5月3日晚,在厦大白城放孔明灯的情况再度出现。“虽然厦大白城不是禁空保护区,但孔明灯放飞后,能够飞到非常高的空中,且飞行方向不可控制。”中国民航厦门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若此时刮南风,孔明灯就极可能进入禁空区域,这极有可能对航空安全造成威胁。

当晚,思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滨海街道对环岛路、白城沙滩、黄厝社区等处占用沙滩经营、占道经营、夜间烧烤、跨店经营等市容乱象开展整治行动。在厦大白城沙滩,执法人员暂扣了四处占道经营点,并对放孔明灯的人群进行劝导。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接下来,机动一中队会加强对环岛路、白城沙滩的执法,只要看见有人放孔明灯,都将进行劝离。

6月起擅放空飘物将挨罚

6月起,放孔明灯就不只是劝离了。记者了解到,4月24日,福建省政府出台政府令,将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

根据管制措施要求,从6月1日到9月30日,未经依法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得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该严格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依法申报飞行计划和空域,不得擅自飞行。这意味着除了孔明灯外,风筝、无人机等也都不能随意升放了。

若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必要时,依法查封、扣押相关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