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篇】 [关键词] 管 强化规划管控约束 建设用地全流程监管 想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说到底要改变用地方式。厦门近几年来从“管”字入手,从事先规划到土地供应,让每一个环节都科学合理,严格监管,进而令每一寸土地充分发挥效用。 大层面的“管”,在于利用顶层规划的约束力,防止城市无序扩张。厦门在全省率先开展的“多规合一”工作,就能形成这样强而有力的约束力——2014年起,厦门市开始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工作,通过“多规合一”强化对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的布局引导。市国土房产局主动融入“多规合一”工作,通过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进一步压缩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拓展区从100平方公里压缩到70平方公里,理清40平方公里原规划建设用地划入生态控制线内。同时,严格落实土地规划计划管理,通过各类规划的“底线”和“红线”,以规划管控约束城市无序扩张,倒逼城市向内挖潜土地价值、盘活存量土地和创新供地模式方向发展。 落实到城市中的每一个项目,“管”的力量与成效同样显著。在每一个项目得以正式供地前,都逃不过这样一个检查:供地前的集约节约用地审查。厦门制定实施《厦门市建设项目生成涉及用地有关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在“多规合一”平台对项目并联审批中,必须进行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审查,严格对照《土地使用标准》进行用地规模、容积率控制,严格执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将滥用土地肆意建设的情况扼杀在萌芽。 项目开发利用时,为了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监管依旧没有缺席。市国土房产局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彻底结束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土地利用状况,推进监管制度系统建设,制定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规定(试行)》,推进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入常态化。根据开展土地利用后评估结果,及时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完善履约保证金制度,促进开工竣工申报,加强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容积率、地均税收等强度指标履约情况核查监管,加强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流程”监管,以促动工为先,案件查处为辅,依法依规收取逾期开竣工项目违约金,对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浪费的用地单位征缴土地闲置费。2015-2016年,共处理逾期开竣工用地128宗,收缴逾期开竣工违约金人民币4945万元,收缴12宗闲置土地闲置费共计人民币3302.17万元,因闲置收回10宗出让用地,撤销70宗划拨用地,合计收回土地面积达174.24公顷。 如此一来,滥用土地的现象在每个环节都无所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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