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解读 游客不文明 导游旅行社得劝阻 草案此次修改建立了“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对重点治理的九项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细化,分别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由轻到重设定不同罚款数额。比如行人乱穿马路,细分成6种情形,从警告、罚50元到200元不等。 外地游客来厦门,旅行社一开始就要书面告知哪些是不文明旅游的行为,如果没告知,还拒不改正,先罚旅行社5000元;游玩中,导游如果看到游客不文明行为却没及时劝阻,导游也会被罚200元。当然,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会被罚,旅行社、景区还可以拒绝再为其提供旅游服务。 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吸烟的,最高可罚200元。禁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如果看到有人在自己“地盘”吸烟,必须劝阻,劝不听的得要求对方离开,可拒绝为其提供服务而且不退已经支付的费用,但如果没劝阻,那得罚经营者、管理者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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