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作案手段 1.利用黑客手段,盗取受害人邮箱账号,再以此账号向受害人常联系的客户发邮件,要求变更收款人等信息,实施诈骗。 2.截取受害人与客户的来往邮件,并注册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客户极为相似的邮箱地址,然后冒充其中一方,给对方发送邮件,以各种理由进行诈骗。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洪恒亮)收到“尼日利亚客户”的邮件,郭老板开心极了,想到之前双方的多次合作都很顺利,于是,郭老板立即将5万美元(约34万元人民币)汇到“客户”在邮件中提供的账户中。两个月后,客户没收到货款,郭老板也没收到货物,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骗子在邮箱中“插了一脚”。 近日,记者从市反诈骗中心了解到,近期我市冒充外贸公司邮箱骗取货款的诈骗警情冒出头,并出现新变化:不光骗取货款,骗子躲在中间,害得买卖双方都遭殃。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此类诈骗13起,涉案金额达394万余元。其中,受害者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厦门本地企业的老板或财务人员,发案9起;另一类是与厦门企业有生意往来的国外公司,发案4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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