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海峡导报记者吴林增)为了守护美丽家园,集美区严控家禽养殖区域,对于群众举报家禽养殖回潮的将给予奖励。日前,集美区政府印发《集美区防止畜禽养殖回潮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以便有效防止畜禽养殖回潮,巩固集美区退养成果。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要求实名举报,由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对匿名举报的,经核实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可以给予奖励。 举报奖励按经现场查实的生猪(不含哺乳仔猪)、家禽(不含仔禽)存栏数量计发奖励金。生猪存栏5头以下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奖金以此递增,生猪存栏501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家禽存栏50只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0元(仅限坂头-石兜水库汇水区域及深青溪、瑶山溪、后溪流域距离河岸200米范围内),奖励金额以数量递增,家禽存栏2001只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00元;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比照上述标准给予加倍奖励。 集美区设立统一举报电话,由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受理辖区畜禽养殖回潮行为的举报,集美区畜禽养殖回潮举报投诉电话:6669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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