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1日厦门讯(通讯员 刘启国 黄迪)日前,由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起草的胃康灵胶囊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顺利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2017年第23号公告),并正式发布实施。 金胺O为染色原料,被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列为致癌化合物。不法商贩用其改善中药材外观,并导致误用于中成药生产。这一补充检验方法的批准,将有效防控此类情况的出现,确保中成药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近年来,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深入实施“检验与科研”双轮驱动模式,努力推进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各级科研项目研究,着力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努力实现从“检验匠”向“检验师”的转变,形成了“检验依托科研,科研提升检验,检验支撑监管,监管服务发展”的良好运行机制。2015年,该院承担了国家总局下达的“胃康宁胶囊国家药品评价研究”项目。在项目研究中,检验人员针对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存在的问题,对检验方法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创新,先后建立了金胺O检查项等多个补充检验新方法,有效提高该药的质量控制水平,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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