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翔安区首批高层次人才公寓开始申报

2017-07-20 08:35:53王元晖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如何申报高层次人才公寓?

谁能申报?

在翔安区工作且隶属翔安区人事管理的人才,且须具备以下资格之一:(1)入选区“群英领翔”人才计划、市“海纳百川”、“双百人才”计划或市级以上更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项目的人才,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2)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的全国高等院校和各类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科室主任;(3)本区重点产业,即符合市、区“十三五”规划产业布局内企业的中高端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且年薪不低于20万元。同时要求,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须在厦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政府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或已享受政府相关住房优惠政策但未满5年拟放弃享受的。此外,高层次人才应当与翔安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且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或“双百”创业类人才除外),原则上同一单位相同周期内最多入住人数不超过5名。

何时申报?

第一批集中申报时间安排在7月20日至8月20日。未来申报按季度进行,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

房源类型?

单层两房型将供单身人才或携配偶及子女居住的人才申请使用;单层三房型将供携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居住的人才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及创业团队成员申请使用,实际申请与入住人员应不少于3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