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草案或新增“促进措施” 垃圾分类做好有望获表彰

2017-07-28 07:08:16蔡樱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垃圾分类从你我做起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垃圾,诊所、门诊部的医疗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昨日召开,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进行二审。

6月底,《办法(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是提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需要增加源头减量以及促进资源化利用的内容。同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必须全民有效参与,需要以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法制委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建议新增一章“促进措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