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 交警及时将车主救起,救援拖车也掉进去了 十多分钟后,交警赶到了。其中一人脱下警服,下水将不会游泳的姚女士救到了安全地带。 大田(化名)是海沧一家汽车维修企业的负责人,当时他也接到了姚女士的求助电话。他说:“我赶到的时候,整辆车都已经漂在水面上,虽然还没有沉下去,但是可以看出来非常危险,如果姚女士没有及时逃出,或救援没有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他在现场用一根1.5米的棍子试探水深,结果无法到底,加上手臂的长度,估计水深超过1.8米。 救援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保险公司的救援拖车在施救时,也掉入水坑,动弹不得。最后,保险公司只好又联系了一辆吊车,才把两辆车都吊了上来。 【回应】 业主单位表态: 希望协商妥善处理 针对这起事故,记者多方联系后得知,该路段业主单位是厦门路桥集团,由中铁十局承建。事故发生后第二天(8月2日),路桥集团代表梁先生就通过电话联系了姚女士,表示希望尽快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处理这次事故。姚女士说:“对方说话语气很诚恳,态度很好。”梁先生告诉记者,该项目招标、安全责任等程序都是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走,相应的材料也都齐全,他们不会置身事外,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随后,记者采访了承建单位中铁十局。该项目一位周姓负责人表示:“她(姚女士)想走法律程序,那就走呗,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我们什么责任都没有。”简短几句话之后,他就挂断了电话。 对此,姚女士十分气愤。她说:“如果那天我没有及时自救,如果警察没有及时找到我的话,他们要负多大的责任?” 【链接】 开车涉水遇险后 如何迅速逃生? 厦门曙光救援队资深队员黄亮说,在此次涉水遇险中,姚女士能有惊无险地获救,得益于她几次关键处理很得当,值得借鉴。 发现水位上涨及时弃车 当水位淹到大腿时,姚女士果断弃车逃生。一般车辆在涉水熄火后,如果水位不断上涨,就要及时弃车逃生。 前门开不了从后门逃生 决定弃车后,姚女士从后门爬上车顶。一般轿车发动机前置,“头重脚轻”,后门能打开的几率大大高于前门。如果前后门都打不开,可以用坚硬利器敲碎车窗玻璃的四角,从窗口逃生。 在漂浮的车顶等待救援 姚女士最关键的一步,就是从车内出来之后,没有盲目涉水上岸,而是在车顶打电话求救。据救援人员介绍,当时事发路段水深超过1.8米,姚女士又不会游泳。所以,遇到类似水深程度不明的情况,在漂浮的车顶等待救援是最明智的选择。 呼叫救援提供准确定位 在呼叫救援过程中,因为情绪紧张,有可能造成对事故地点描述不准确的情况,容易耽误救援。最好通过手机发送精确定位,便于救援人员及时赶到。 【律师观点】 可向施工单位 主张赔偿责任 就姚女士的遭遇,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忠安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姚女士可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车辆的损失、处理本次事故所发生的误工、交通费用等。如果姚女士本人还有人身伤害损失,也可以一并主张。 从姚女士所述的内容来看,道路施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如果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则发包单位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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