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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9月10日起实施

2017-08-30 11:40:17詹文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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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五大亮点务实管用

[亮点1] 提升“三化”水平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说,《办法》围绕提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专章规定促进措施。

一是减量化。通过分类让生活垃圾减量,就是为城市减负。《办法》规定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和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减量责任以及相应促进措施。

二是资源化。垃圾被认为是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办法》通过明确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相匹配、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相协调的资源化回收利用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三是无害化。《办法》明确政府对处理设施和收运处理系统建设的责任,加强对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流程管控,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同时,鉴于餐饮垃圾、大件垃圾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方面的特殊性,特别要求市政府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此外,禁止园林绿化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亮点] 强化机制保障         

“《办法》完善整体设计,着力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持之以恒的管理机制。”郭晓芳说。

首先是政府主导。明确规定市、区政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规定了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规定了考核和问责机制。

其次是社会协同。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办法》特别规定了公共机构以及学校、国有企业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必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承担更严格的责任;规定相关行业协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社会参与。

三是属地管理。明确镇(街道)、村(居)委会所应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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