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讯 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4日在厦门与金砖国家海关署长和代表共同签署了《金砖国家海关合作战略框架》。 文件确定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作为金砖国家海关合作原则,并将贸易便利、安全与执法、新兴事务、能力建设、多边框架内的立场协调等领域列为日后合作重点,为未来金砖国家深化海关合作指明了方向。 战略框架明确,金砖国家海关在贸易便利方面,将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等举措;在安全与执法方面,将加强情报和信息交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化风险管控合作等;在新兴事务方面,将共同建立数字海关,实施《金砖国家单一窗口合作框架》等,此外还将在能力建设、国际组织机制内的立场协调等方面加强合作。 战略框架是2016年在印度果阿金砖国家海关署长会议上由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提议制定的,得到各方一致赞同。 2013年,在南非召开首届金砖国家海关署长会议,达成中国海关倡议的《金砖国家海关署长会议成果文件》。 海关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对其他金砖国家进出口额1.15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32.9%,其中出口5865.8亿元,增长28.7%,进口5618.8亿元,增长37.7%;贸易顺差247亿元,收窄48.5%。 |
相关阅读:
- [ 09-06]习近平会见中外记者 介绍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成果
- [ 09-06]在历史洪流中引领金砖合作方向 找准合作之道
- [ 09-05]“爱拼才会赢”——台湾舆论热议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
- [ 09-05]鼓浪扬帆再出发——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开幕侧记
- [ 09-05]中外记者聚焦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
- [ 09-05]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厦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 [ 09-04]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
- [ 09-04]金砖文化节15日起在厦举办 所有活动都将免费开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